EN

贝博ballapp.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发布日期:2024-05-15 12:47:44 来源:ballbet贝博在线 作者:BB贝博ballbet网页登录
贝博ballapp

  本人潘飞作为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独立、认真地行使职权,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凭借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研读和讨论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本人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4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本人继续连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潘飞:1956年8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上海市成本研究会副会长、《新会计》特聘编审。1983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并于1998年取得会计学博士学位。为本科生讲授会计学、成本会计、管理会计以及会计报表分析,为研究生与博士生讲授管理会计研究专题,承接了多项国家级与省部级课题,发表了多篇论文并多次获奖,主持的成本会计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管理会计》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2000年起分别获上海市育才奖,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上海市第五届教学名师奖以及上海市优秀教学团队。2018年1月被上海财经大学评为资深教授,并于2019年1月获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资料,问询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时,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加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会计专长的优势,勤勉尽责,与会计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利用自身会计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财务审计、内控规范、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建言献策。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重点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以及股权激励事项,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2023年参加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运作情况良好,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自身会计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等问题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针对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深入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充分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充分发挥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及时沟通与协同工作,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高效完成。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组织下,本人参加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在现场代表独立董事进行了年度述职并与参会股东进行了充分交流;参加了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方式与中小股东就公司的经营成果、战略规划等进行了充分的交流,积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本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并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相关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的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2023年度,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认真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各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运作情况良好,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本人对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对定期报告的披露进行了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定期报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0年至今一直聘用的审计单位,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本人认为: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认真核查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本人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标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标准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状况及经营目标,符合公司所处行业最新薪酬发展趋势,符合权责一致的原则,能够体现公司经营目标和业绩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本人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业绩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的议案》,本人认为该分红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业绩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运用自身在财务、会计方面的专长,对公司财务审计管理及关联方往来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独立明确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为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作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为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对重大事项予以持续重点关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充分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及经验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线